工業(yè)空氣彈簧材料標準
工業(yè)空氣彈簧材料標準
1、應用空氣彈簧應與其使用條件相符合。應安裝在通風、光線充足、清潔的場所。
2、倘空氣彈簧所排出的氣體對人體健康或工作環(huán)境有影響時,應自空氣分離器上導出氣體排出遠離工作場所。
3、起動及停車程序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4、初次安裝或經大修的空氣彈簧要進行極限真空檢驗,給檢驗正確試運轉正常,極限真空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新安的空氣彈簧或經過長期停車的空氣彈簧起動前必須用手轉動聯軸器一周,確認無卡住或其他不良現象后才可開車。
6、空氣彈簧在極限工作時,由于空氣彈簧內產生物理作用而發(fā)生爆炸聲,但功率消耗并不因此而增大,當出現爆炸聲伴隨功率消耗增加時,表明空氣彈簧的工作不正常,此時應立即停車檢查。
7、應定期壓緊空氣彈簧,如因空氣彈簧磨損不能保持所需要的密封性時,應更換新空氣彈簧。空氣彈簧不能壓的過緊,正常壓緊的空氣彈簧允許水成滴漏出,其量不得太多。
8、經常檢查滾珠軸承的工作和潤滑情況,正常工作的滾珠軸承,其溫度比周圍環(huán)境溫度高15~20℃,最高不允許超過60℃. 9、正常工作的軸承每年應裝油3~4次,每年至少清洗軸承一次,并將潤滑脂全部更換。
10、如果環(huán)境溫度低于0℃或停止使用時間很長,必須擰開空氣彈簧及分離器上的管路,將水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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